执行局不给执行怎么办
上级法院申请:如果执行局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执行。执行异议: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综上所述,当法院执行局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来解决问题。
执行局迟迟不执行解决办法:(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2)自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法律主观:法院执行局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多和执行员沟通,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如果执行局无故拖延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进行反映。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法律分析】对于自己反映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反映,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检举揭发。 向检察院控告。从法律上说,检察机关现在仍在是审判监督机关,对于执行中出现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或者犯罪的行为,可以向检察院控告。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根据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
了解执行进度、提供线索等方法。了解执行进度: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询问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和延迟的原因,因为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是执行过程中遇到了法律程序上的难题。提供线索:若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官,以便法院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
检察院五部主要负责什么
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第五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负责受理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对涉及检察工作的信访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检察一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羁押必要性审_。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法院不执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1、当发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不力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投诉的对象。一般来说,可以向所在地的监察委员会或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这些部门具有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能,能够处理相关的投诉事宜。准备投诉材料 在投诉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投诉材料。这些材料应包括具体的投诉内容、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
2、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如果法院执行庭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投诉电话号码12309。如果一审法院六个月还没有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认为法院执行不当,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收到执行异议申请书,一定会给答复的。对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
4、法院执行不力投诉方法如下: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访问受理法院官网或上级法院官网,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访问最高法官网投诉,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裁定、判决等行为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
党员应当履行哪些监督义务
1、法律分析:党员应当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并履行以下监督义务: 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
2、党员应当履行的监督义务包括:对党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党员应积极参与监督党的各项决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党的政策、方针、决议得以正确实施。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党员有义务对党内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维护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与举报。
3、党员应当履行以下监督义务: 在党的会议上,基于事实对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进行批评,揭露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的评议活动,勇于直面矛盾问题,指出并斗争缺点错误。
4、党员应当履行的监督义务包括: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和规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要坚决抵制和反对。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
5、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6、党员应当积极行使民主监督权,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确保党的工作紧贴群众需求。 在党的会议中,党员有权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确保党的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
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范围
1、法律分析: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范围: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结果进行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对民事诉讼支持起诉。
2、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刑事诉讼环节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法院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办案行为进行监督,包括对侦查活动、起诉决定、审判程序等方面的监督。
3、检察院的四大职能分别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如有不恰当行为、违法行为或裁判错误的,分情形以不同的形式进行监督,督促纠正。
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故选D。
5、以上情况,若是经过法院调解结案的案件,则必须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存在虚假诉讼情形的,当事人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对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情形,以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
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第六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第六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
第六章,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督与管理,财政部负有关键职责。首先,他们依据法律规定,对中央单位、采购机构以及供应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法律、规章的合规执行(第四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